江西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发证前公示(2019年第43批)

时间:2019-08-14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2009年第67号)等有关规定, 以下单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现予以发证前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局行政审批处举报。举报人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对举报内容须提供相应证据。省局行政审批处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李峰 王俊林

  电话:0791-86355581,0791-86355585

  传真:0791-86355335

  电子邮件:63301594@qq.com

  

  2019年8月9日

  

  附件:

  特种设备单位资格许可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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