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水利厅 关于开展2019年能效水效标识专

时间:2019-08-14 来源: 作者: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水利局:

  为进一步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管理,打击能效水效虚标,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能效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计量〔2019〕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节约法》等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2019年能效水效标识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能效水效标识制度,加强产品能效水效标识监督管理,增强生产企业诚信意识,保护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能效水效虚标、伪造和冒用能效水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促进节能降耗。

  二、主要任务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一)检查对象

  我省列入《能效目录》(附件1)和《水效目录》(附件2)的产品生产企业(附件3、4)、市场流通领域(进口商、大型超市商场、专卖店等及网络商品经营者)。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9月底。

  (三)检查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及《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等规定,着重检查标识标注的符合性。主要检查列入《能效目录》《水效目录》的产品是否按有关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标注能效水效标识,使用的能效水效标识是否符合有关样式、规格等标注规定(包括是否符合网络交易产品能效水效标识展示要求),是否办理能效水效标识备案,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水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等。具备条件的,也可以开展重点用能用水产品的能效水效符合性检查。

  对各辖区列入《能效目录》和《水效目录》的产品生产企业要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在流通领域销售的列入《能效目录》的产品,以涉及民生的产品为检查重点,且检查种类不少于5种,每类产品不少于3个品牌。对在流通领域销售的列入《水效目录》的产品,检查种类不少于3个品牌。

  三、有关要求

  (一)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委派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监管。

  (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和《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查处。

  (三)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节能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能效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能效水效标识的认知度,提高全民节能节水意识。充分运用监督检查结果,在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政府采购等活动中予以采信,并建立必要的信用记录,逐步纳入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

  (四)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请于2019年10月15日前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总结及相关报表(附件5、6)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同时抄送同级节能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联系人:刘兆勤(省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0791—86355994;电子邮箱:lzq@amr.jiangxi.gov.cn。

  田红豆(省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791—88915136;电子邮箱:888hz@drc.jiangxi.gov.cn;

  欧阳任娉(省水利厅);联系电话:0791—88825703;电子邮箱: 397791513@qq.com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

    3.已备案的江西能效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4.已备案的江西水效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5.能效水效标识专项检查汇总表

    6.能效水效标识专项检查信息统计表

  

  省市场监管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厅

  2019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字16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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