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小东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提升流域水污染治理技术水平

时间:2019-08-14 来源: 作者: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广东省地方标准《小东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规定小东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倒逼并推动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提升治污能力,提升流域污染治理水平。

  小东江流经茂名、湛江两市,涉及茂名市的茂南区、高州市、化州市、电白区及湛江市的吴川市下辖的共计35个镇(街)行政区。《标准》对小东江流域重点行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等4种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进行规范,同时规定了标准实施的监测和监控等相关要求,并实施分阶段逐步收严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的实施将实现两大预期目标:一是加速实现流域水环境功能。近年来小东江干流和绝大多数支流氨氮、总磷浓度劣于地表水Ⅴ类,流域水环境形势非常严峻。《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的解决流域结构性污染问题,并有力地推动行业的升级扩张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促进流域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二是提升流域污染治理水平。《标准》根据国际先进污染控制技术规定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并实施分阶段逐步收严污染物排放标准,直接强化了环境管理,通过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促进一些污水治理成本较高的企业向工业园区搬迁和集聚;同时也促进了流域内企业技术进步,推进清洁生产,提升流域污染治理水平,发展生态工业和水资源循环经济,实现水资源重复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根据工作计划,省市场监管局将配合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强化流域水环境标准的宣贯,加大流域水环境管理力度,提高流域水污染治理水平,促进流域内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省局标准化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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