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废止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2-04-19 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市(地)卫生健康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省委统一要求,经研究,我委决定对主要内容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精神不相符以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不一致的6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请各地遵照执行。

  1.黑龙江省人口计生委印发关于规范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黑人口发〔2012〕62号)。

  2.关于加强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工作的通知(黑卫指导规发〔2017〕22号)。

  3.关于开展生育登记服务的通知(黑卫指导发〔2016〕148号)。

  4.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卫流管发〔2016〕195号)。

  5.关于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开展再生育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黑卫指导规发〔2018〕15号)。

  6.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再生育审批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卫指导发〔2016〕95号)。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hlj.gov.cn/pages/623bd9af12c15b9a77164b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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