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启动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本溪市在行动

时间:2020-08-06 来源: 作者:

  

  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辽市监办发〔2020〕47号)文件部署,本溪市局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进餐饮质量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

  

  一是市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明确任务指标。制定了《本溪市开展 2020年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方案》,主管领导主持召开县区局监管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此项工作任务。市局餐饮科结合创建要求,制订《本溪市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创建自查评定表》、《本溪市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食堂)创建自查评定表》,要求各县区统一创建标准、统一创建工作程序、统一资料审查,统一时间评定,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开展工作。同时,围绕全省创建工作要求,本溪市局在各县区动员企业申报的基础上,提出6条示范街和93个示范店的创建目标。截至目前,已汇总出6条示范街和103个示范店创建单位基础信息表,做到创建底数清、情况明,而且有基本数量保障。

  

   

  二是各县区早动手、早安排、早落实。市局工作会议后,各县区通过召开培训会的方式,召集创建主体进行创建标准政策解读。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峪一中街餐饮示范街内和辖区内其他区域的35家餐饮经营户负责人进行了餐饮服务环节示范街示范店专题培训。重点介绍创建餐饮示范街、示范店的意义、并对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评分标准逐条进行解读,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保持环境卫生、原材料采购管理、制作加工等方面对各创建单位进行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拟创建餐饮示范街和15家拟创建餐饮示范店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监管人员结合辽宁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评分标准,逐条进行解析,指导各餐饮单位按照自查评定表提早进行整改,努力达到示范创建标准。

  

   

  三是力争通过创建工作,推动餐饮监管质量提升。在创建工作中,全市各县区都能积极鼓励各单位以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为契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公众认可度。与此同时,市局也正在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责任险等工作,从而使餐饮监管各项工作互相补充,共同作用,努力打造本溪餐饮特色品牌。


原文链接:http://scjg.ln.gov.cn/zt/zsg_141088/gdsfdxjy/202008/t20200805_3920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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