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也有‘禁区’?如何守护餐桌安全!

时间:2024-08-15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消费者健康意识的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农产品产地作为农产品生产的源头,其环境质量直接影响农产品的安全性和品质。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法制宣传员带大家了解。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需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紧密合作,对农产品产地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调查与监测,掌握产地环境质量状况。

基于调查与监测结果,结合农产品品种特性和土壤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要求,科学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对划定的禁止生产区域实施严格监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该区域内进行种植、养殖、捕捞、采集等农业活动,防止污染扩散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增加。

加强对农户和相关企业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农产品产地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通过科学划定禁止生产区域、加强宣传教育与引导等措施的落实,我们可以从产地源头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安全。同时,这也将推动农业生产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强国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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