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背后的“五重保障”,你真的看懂了吗?

时间:2025-04-01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我们的日常消费生活中,产品标识是往往是我们了解产品基本信息的重要途径。那对于产品标识的内容是否有明确的要求,又是什么样的要求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来为大家说明。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产品标识背后的“五重保障”,你真的看懂了吗?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这一规定为产品标识设立了五标准:是质量凭证,确保每件产品都经过合格检验;二是身份证明,让消费者能追溯产品来源;三是成分透明,特别对可能影响使用的关键信息作出明确要求;四是时效提醒,对保质期产品进行显著标注;五是安全警示,对存在使用风险的产品进行特别提示。

在此也提醒各位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要养成“三看”习惯——看合格证明、看中文标识、看关键信息。若发现产品标识不符合上述要求,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同时呼吁生产企业严格遵守标识规定,这不仅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企业自身信誉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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