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来袭!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能否“一肩挑”?

时间:2025-04-03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5415日起正式施行。旨在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新规共包含27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要求集中用餐单位依法加强对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经营行为的管理,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的企业,从供餐单位订餐时要按要求查验食品,未履行责任的将依法受处罚。

新规来袭!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责任能否“一肩挑”?

二是明确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些单位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特别是学校、幼儿园等场所,因其特殊性,需更加严格地执行相关规定。

三是完善各相关主体协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工作机制。集中用餐单位要与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依法签订合同,明确食品安全义务,建立会商机制,定期沟通,共同排查隐患,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时,各主体应立即停止餐饮服务活动并按规定报告。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此次发布的新规是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旨在通过更加严格的管理和监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也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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