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人管食品包装“隐形字”!以后买零食不用再“费眼找茬”

时间:2025-06-18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超市货架前,你是否曾为寻找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不得不凑近包装、眯起眼睛仔细辨认。这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实则暗藏消费隐患。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您解读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标示规定。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对于标示形式上,要求强制标示事项需使用与背景色对比鲜明的文字、符号等标注,尤其强调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必须采用 白底黑字等高对比度形式。通过强制对比,让关键信息一目了然,避免因信息模糊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

终于有人管食品包装“隐形字”!以后买零食不用再“费眼找茬”

其次,关于字体大小,普通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且字体高宽比不超过3,避免因字体过窄影响阅读。对于包装面积较大的预包装食品,包装面积超150平方厘米,文字高度需达2.0毫米;超400平方厘米则提升至2.5毫米,确保大字号适应大包装需求。

而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的字体高度要求更为严格,字体高度最低为3.0毫米,即便包装面积小于35平方厘米,也不得低于2.0毫米,确保消费者无需借助放大镜也能快速读取。

这些条款看似严苛,实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守护。规范的字号与清晰的标注,不仅能帮助消费者快速获取关键信息,也促使食品生产企业更加重视标签标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真正做到让食品安全“看得见、读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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