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2期)

时间:2022-04-26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89批次,涉及酒类、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等4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180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常茗海鲜哈西店购进的虾爬子(虾蛄)(购进日期:2021年11月3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哈尔滨哈达果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兄弟水产行销售的皮皮虾(虾蛄)(购进日期:2021年11月15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肇东市向阳乡龙宇水果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鹤御坊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醉香村酒42%vol(生产日期:2021年3月5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鹤御坊酒业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绥化市青冈县万客源食杂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青宾老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宾高粱酒42%vol(生产日期:2020年5月24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苑暴晓东麻辣烫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哈尔滨市香坊区秀海福金汤麻辣烫立汇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0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哈尔滨市南岗区杨国福麻辣烫新中新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2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哈尔滨市松北区酒鸽串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碟(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4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哈尔滨市方正县艳凤酱骨手擀面馆提供并使用的餐杯(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酒类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7.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4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affairshow.html?id=1036&t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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