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信访局网上信访不予受理情况

时间:2024-03-06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

黑龙江省信访局网上信访不予受理情况

依照《信访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以下情况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1.网上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一般为60日)又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

2.已有处理(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查(复核)期限内,信访人再次提出相同信访事项的。

3.对已有复核意见,信访人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另外,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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