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你几招应对商家‘拒票’小把戏

时间:2024-07-12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现代消费社会中,发票不仅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凭证,更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依据。但有时候在实际交易中,部分商家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法制宣传员将探讨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时,消费者应如何应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就明确了商家开具发票的法定义务,也赋予了消费者索要发票的正当权利。

但是我们总会遇到商家用各种套路拒绝开具发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套路,及我们应该如何应对的策略:

套路一:发票用完了

应对策略: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提供换购发票的凭证,并确保证明上加盖了商家的公章。若商家无法提供,消费者可向税务部门投诉。

商家用各种套路拒绝开具发票

套路二:团购、使用优惠券不能开发票

应对策略:商家不得以任何促销方式为由拒绝开具发票。消费者可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坚持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向税务部门举报商家的违法行为。

套路三:消费金额太少,未达到开具发票标准

应对策略:发票开具不存在金额标准。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对任何金额的消费开具发票。商家若拒绝,消费者可向税务部门投诉

权益

商家拒开发票将面临严厉处罚,包括税务机关的责令改正、罚款乃至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商家还将承受信誉损失和行政处罚记录的不良影响,对其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力造成重大打击。

发票作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凭证和维权的重要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消费者应主动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好发票。在遇到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时,应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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