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假货别慌!展会撤了、柜台没了,这样维权超管用!

时间:2024-07-19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热闹非凡的展会现场或是日常逛街的柜台边,我们满怀期待地挑选心仪的商品,却不料有时会遭遇买到假货的尴尬与无奈。更糟的是,当你发现商品问题时,展会已落下帷幕,柜台也已悄然撤离,这时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维权呢?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法制宣传员,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来为您进行解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首先关于买到假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商场柜台

而对于已撤展或者是柜台已撤出的情况,我们应该找谁来维权呢?同样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就有规定,消费者在展会、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是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向展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而展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

消费者维权

若与两者协商无果,我们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将提供调解服务,协助双方达成和解。还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部门举报。行政部门将依法对卖家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当然若上述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消费者可根据与卖家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在维权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会如何预防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在展会或柜台购物时,务必保留好购物凭证商家信息;尽量选择有信誉的商家和品牌;对于价格异常低廉的商品要保持警惕;在购物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和商家的退换货政策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再次陷入类似的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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