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35期)

时间:2024-09-06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糕点、肉制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等15类食品4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1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芜湖市镜湖区城市名人星隆国际店销售的、标称芜湖市鸠江区吴香村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亳州市蒙城县乐土佳佳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饿了么鲜选汇(卫岗市场店)(经营者为合肥市包河区鲜选汇食品经营部)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鲜活小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京东颂固堂大药房旗舰店(经营者为开封信智堂医药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销售的、标称安徽流传金方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菊花枸杞决明子茶(混合类代用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安庆市怀宁县舒悦好又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庆市怀宁县兴正鼎食品厂生产的纯真绿豆糕,酸价(以脂肪计)(KOH)、柠檬黄、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六、蚌埠市五河发到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圆茄子,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七、阜阳市颍东区河东华梦盛世超市销售的、标称宿州市砀山县兴隆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功夫肉肠(香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八、芜湖市弋江区继平果业经营部销售的沃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九、蚌埠市怀远县万家福超市有限公司旺府公馆店销售的、标称蚌埠市怀远县龙忆味道食品加工坊生产的馓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合肥市包河区优品万相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姚果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合肥旺夫婆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粉(玉米淀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合肥市肥东县陈学珍干货调味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宿州味鲜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陈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二、六安市叶集区好又多玛特超市史河湾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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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amr.ah.gov.cn/xwdt/ztzl/spaqfxyjjl/cjxx/149597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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