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冷链物流,国家政策让‘鲜’更有保障

时间:2024-09-19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随着农业现代化和消费升级的加速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已成为连接田间地头与消费者餐桌的重要桥梁。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支持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完善冷链物流体系,解决农产品流通中的“断链”问题,减少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损耗,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同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全程可追溯,保障食品安全。

农产品质量法

明确支持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这包括冷库、冷藏车、预冷设施、分拣包装线等硬件设施的建设与升级,为农产品提供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冷链保障。

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服务规范和监管保障机制,是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高效流通的关键。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可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冷链物流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同时鼓励从事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生产经营者加强冷链技术创新与应用,如智能温控技术、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等,以提高冷链物流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实现精准管理、高效运营。

强调对冷链物流农产品及其包装、运输工具、作业环境等的严格检验检测检疫要求,确保冷链农产品从源头到终端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总之,国家支持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是推进农业现代化、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举措。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政策的引领下,我国农产品冷链物流将不断迈上新台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便捷的农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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