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食品内部举报有奖励,市监局发新公告出新招!

时间:2024-10-21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实施奖励的公告,旨在鼓励更多内部人员和社会公众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更为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根据公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实名举报企业违法行为的“内部举报人”实施奖励。“内部举报人”的定义广泛,意在鼓励更多了解内幕的人站出来,揭露那些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内部举报人”涵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包括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在一年内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与企业存在业务联系的人员以及企业临时聘用的人员等。内部举报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多种渠道向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一旦收到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告知举报人是否立案。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内部举报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上限将根据案件的严重程度和举报人的贡献程度确定。除了物质奖励外,举报人还可以获得荣誉证书、授予荣誉称号、通报表扬等精神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属于违法行为隐蔽性强、危害程度大、社会影响广的案件,或者能够避免重大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发生、消除重大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协助查处重大食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可以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在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方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和举报奖励等相关情况。同时,企业也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这一制度的实施,无疑将为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制度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守护我们舌尖上的安全。记得关注小政,了解更多食品安全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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