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市场监管局与铜陵海关建立通报机制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

时间:2019-12-27 来源: 作者: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按照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分级通报的原则,日前,铜陵市市场监管局会同铜陵海关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情况通报机制,并签订合作备忘录。

  根据合作备忘录,铜陵市市场监管局与铜陵海关结合各自监管职责将定期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情况通报工作,按季度将涉及辖区内食品进出口概况、相关企业的食品抽检数据、抽检发现的危及食品安全的风险信息、进出口食品相关企业违法违规处置等情况互相通报,并提醒、督促被通报企业或部门认真履行进出口食品安全责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铜陵地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签订合作备忘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分析研判好监管工作中掌握的信息数据,强化协调配合,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落实进出口食品安全情况通报机制,提高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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