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增强服务乡村振兴自觉性--品牌发展处党支部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时间:2021-07-05 来源: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作者:佚名

  6月24日,中心品牌发展处党支部组织召开了支部(扩大)会,集中学习了2021年4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 

  《乡村振兴促进法》共10章、74条,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规定,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建立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我国“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对法治建设的需求也比以往更加迫切,更加需要有效发挥法治对于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乡村振兴促进法》作为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是“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三农”工作处在新的历史方位。通过学习,大家认为作为“三农”工作者,要充分认识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准确理解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制度要求,找准“两品一标”工作在乡村振兴中的新定位,自觉抓好学习贯彻工作,自足本职,把服务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落实落细。 


原文链接:http://www.greenfood.agri.cn/dtyw/zxdt/202106/t20210630_77197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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